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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_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

2022-10-11 15:18:58文/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教育厅(教委),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:

 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》已于2022年6月1日起施行。8月31日,我部印发了《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信息化发展的指导建议》(以下简称《建议》),要求各地各职业院校按照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要求,建立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网络安全工作体系,落实网络安全责任制。为进一步落实好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各项工作,增强网络安全管控能力,推动依法治教、依法治校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1. 提高认识。要及时组织学习贯彻习*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,加强对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,提高对网络安全工作的认识。要按照《网络安全法》和《建议》要求,在全面摸清学校信息系统(网站)底数的基础上,全面实施安全等级保护制度,制定方案,建立多层次网络安全技术防护体系,建好技术支撑队伍,按需配置网络安全防护设备和软件,构建责任清晰、可信、可控、可查的网络安全技术防护环境。

  2. 组织检查。接到本通知后,各地要立即组织各职业院校对照有关要求开展全面自查,并完成校级自查报告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抽查,并汇总各地自查报告,对网络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力的职业院校限期整改。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将适时组织巡查,督促各职业院校提升网络安全应急处置与防控风险能力。

  3. 分级落实。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定为三级,已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工作的省份,应加强日常检查,确保安全;未完成定级备案和测评整改工作的省份,须加紧推进和落实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工作,并制订系统安全应急预案,确保系统和数据安全。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主持单位,须提醒配合技术支撑单位完成安全检查任务。

自贡市旭江职业技术学校

  4. 开展培训。支持各职业院校及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相关教育与培训,采取多种方式培养培训网络安全人才,促进网络安全人才交流。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将委托相关机构,组织部分职业院校领导开展交流培训,提升职业院校信息化领导力。

  5. 信息公开。要落实好《建议》和本通知要求,在杜绝不良信息的同时,完善各地各职业院校信息公开与发布的流程、职责及相关制度,及时向社会各界正面展示成果、提供服务,努力提升职业教育吸引力。

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

四川专科汉语言文学专业学校

2022年10月26日

关于进一步明确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的通知

关于进一步落实职业院校网络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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